(2021年4月2日市政协十届十七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依据市委提名和政协章程规定,决定:
刘龙德同志担任寿光市政协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寿光市政协研究室主任职务;
魏英凤同志担任寿光市政协社会法制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不再担任寿光市政协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王耀坤同志担任寿光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刘大庆同志担任寿光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国明波同志不再担任寿光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韩慧美同志不再担任寿光市政协社会法制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