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林间、墓地等防火重点区;严禁野外吸烟、野炊、烧火取暖、放孔明灯、丢弃火种、烧纸祭祀、严禁烧荒、烧秸秆、燎地边、烧火粪、焚烧垃圾等行为;严禁在林区燃放烟
花爆竹、爆破作业等行为。
二、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提倡鲜花祭祀、网络祭祀等文明祭祀的方式;进行祭扫活动时严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森林防火区时,监护人要履行有效的监护义务。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占用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
五、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应立即拨打119、110,及时对点火者进行举报,积极配合消防救援队伍安排。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要安全用火,切实履行好公民的防火责任。寿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