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日报 2021年05月12日 < 上一期  下一期 >
第B03版:政策解读

公安部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12项便利措施

自动挡汽车科目二考试下月起“瘦身”

本报综合消息 5月10日,公安部交管局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进一步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措施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取消科目二考试“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

记者留意到,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将得到优化。小型自动挡汽车考试将取消科目二考试“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考试项目由5项减少为4项。调整考试预约时间,对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日调整为20日;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间隔时间由40日调整为30日。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考试地变更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3次。

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试点发放机动车电子驾驶证。

对出国(境)人员因新冠疫情无法回国(入境)及时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可委托国(境)内人员申请延期办理。2021年底前未及时换证、审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可在回国(入境)后6个月内正常办理换证、审验手续,恢复驾驶资格。

便利老年人办理交管服务。老年人可通过亲友的“交管12123”手机APP账号,由亲友代办机动车牌证、驾驶证业务。此外,在交管服务窗口,还将推行设立老年人办理业务绿色通道或专门窗口。

在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上,将充分利用城镇老旧小区周边的道路资源,选择具备条件的支路,允许居民在夜间、周末、法定假期等基本停车需求较大的时段临时停车。

试点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

在推行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的基础上,公安部在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四川6个省(市)试点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查阅、复制交通事故现场图、勘查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实现“现场查阅”扩展到“网上查阅”。

公安部还会同商务部、税务总局在上海、深圳、天津等20个城市试点推行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实行车辆交易登记一地办理、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方便群众在车辆转入地直接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更好促进二手车流通。

为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公安部积极推动清理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的政策,除城市核心区等特殊区域个别道路外,其他道路为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通行预留时间窗口,每天允许通行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小时。

12项便利措施

●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

●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

●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

●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

●便利老年人办理交管业务

●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

●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

●试点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传递

●推行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

●推行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核查

●全面推行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

●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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