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蔬菜报 2023年10月13日 < 上一期  下一期 >
第JSA08版:监督维权

涉案金额高 恶劣影响大 警惕“忽悠团”推销假肥料

广大菜农,您是否因伪劣农资坑害而头疼不已?生产企业和农资商,你是否为假冒产品侵权而忧心忡忡?北方蔬菜报有一条监督维权热线0536-5253221,一直守护在咱们身边。如果你在消费中遭遇陷阱,在维权中陷入困境,请拨打0536-5253221,同时开通三条记者维权热线:15653691383 吴记者 15949780978 王记者 13869672375 果记者

案例一

在肥料销售旺季,常会有一些农资销售团队,纷纷进村下乡,到村里给农户推销所谓的低价、高科技化肥。经有关部门检测,这些肥料中有的存在营养元素含量低于标准和冒用、伪造肥料登记证等问题。这些人常被称为“肥料忽悠团”,他们不仅扰乱了肥料市场秩序,更是损害农民的合法利益,更进一步危害农业生产的安全平稳进行。

2023年2月,山西省长治市沁县农业农村局接群众举报,疑似某农资“忽悠团”在该县举办肥料产品展销会。经沁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实地核查并依法抽样送检,发现该县某化肥公司推销的肥料产品“功能性颗粒水溶肥”未取得肥料登记证,且产品质量不合格。

经立案查明,至案发时,当事人共销售涉案肥料5.62万公斤,销售金额16.84万元。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2023年3月,沁县农业农村局依法将该案移送沁县公安局,公安机关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当事人进行立案侦查,查明当事人在全国10余个省份销售涉案劣质肥料,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目前已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

案例二

以蔡某为首的12人销售团伙,以每包30余元的价格购进一批肥料。然后租用酒店,以开办农业技术培训班的形式,派车接送农民,集中“授课”,大力宣传他们的肥料有特殊作用,将价格虚高至每包170元,再以买10包送5包的方式出售,共销售了600余包肥料。据有关部门检测,该团伙销售的3个肥料产品中,两个“微生物菌剂”检测不合格,一个“营养功能肥”没有肥料登记证。

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暴利让“忽悠团”屡禁不绝

记者了解到,这类“忽悠团”活动地点大多选在信息闭塞、交通不便的村庄,在农闲时节卖“保健品”,在农忙时节则卖各类农资。“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卖一次换一次品牌”是他们的主要特色。虽然经过多年来执法部门的严厉打击,但面对暴利,仍有不法分子“铤而走险”,游走在法律边缘。他们推销的产品往往是没有登记证的违法产品,产品的质量更是堪忧。有的肥料产品包装上标记的营养成分与实际的含量相差甚远。

在推销模式上,他们往往采取现场推销模式,号称有农业专家到场讲课,还特别说明,会上只讲技术,不卖货。可到了现场,他们的“专家”则是句句不离产品,以各种优惠活动“忽悠”农民大量购买,还会免费送货上门。等农民使用产品后才发现效果与推销所说的完全不同,甚至根本没有效果。有的产品还因为虚标含量,使得农民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操作失误,直接危害蔬菜、粮食的生长。“忽悠团”便是通过这种方式销售假冒伪劣。由于这种方式与大部分正规企业推销产品的模式相似,具有很大的迷惑性,也给监管带来了挑战。农民见的“忽悠团”多了,防范心也高了起来,对一些正规公司也感到了怀疑,从而让好产品的销售也受到了影响。一位肥料生产商说:“这些‘忽悠团’屡禁不绝,危害的不仅是菜农,也让我们这些合法合规企业深受其害。举办一场销售活动,有的菜农就认为我们也是在“忽悠”。结果就是好的肥料也销路堪忧了。”

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尚需多方齐心协力

“忽悠团”的骗术之所以能够成功,无非是以下几点。一是“口若悬河”的推销人员,在推销会现场东拉西扯,把农民的注意力分散开,不让他们揪住产品质量、效果不放,而是大谈特谈产品的科技含量、优惠力度。二是抓住了不少人贪便宜的心理。农村的青壮年外出的多,而留下的往往是老人和妇女。在“忽悠团”大肆宣传下,一些人贪图推销会上的小利小惠而上当受骗。一些农村肥料市场秩序混乱、监管乏力,换包装、偷含量、傍名牌、套洋名屡见不鲜。国产肥料仿进口肥料、傍知名品牌肥料、有机肥料仿生物肥料、以“硝酸铵钙”冒充尿素、有机肥使用工业废弃物作为原料……假劣肥料泛滥,在坑农害农的同时,对正规厂家的市场造成严重挤压。一些不法商家虚假宣传误导农民,少数商贩恶意坑农,农民无从辨别真伪。

肥料质量的优劣与使用是否合理,不仅影响农作物生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而且影响生态环境。提醒广大农民,一定要到合法正规、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单位购买肥料,同时注意索要保存购货发票。不要贪图便宜,轻信走村串户的推销者,对于折扣、优惠力度大的促销活动,要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若是在村里遇到类似“肥料忽悠团”,要及时向农业执法部门举报。

建议逐步理清农资供货渠道,对于假冒伪劣产品打击一批、曝光一批,市场监管执法更要延伸到基层。进一步规范理赔制度,农民、种植大户在经销商处购买农资时应签订责任书,或赔偿协议,便于出现纠纷时追责。建议农业部门多组织技术培训,引导农民和种植大户使用新型肥料。相关部门对化肥进行统一的认定和标识,让假劣化肥“现形”。加强宣传引导和技术培训,帮助农民合理购买、使用化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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