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农药企业中,一般原药企业开发单制剂比较多,制剂企业开发混剂比较多,其中成本核算和经济效益恐怕成为主要原因之一。目前我国农药登记有效成分738个,制剂4万多个,相当于一个有效成分开发成近60个制剂,其中混剂占已登记制剂产品的38%。近年在基层调研过程中,发现相当一部分农药企业开发新产品,一般通过以下几种渠道获得信息:
收集消息
一般企业开发新产品从业务员和客户那里打听消息,什么产品销售好,销往哪里等,需要增加什么产品,同时农药咨询服务公司借助工作上的便利,有意推荐一些产品,于是这些企业就上什么新产品,全然不顾农药市场近期、长期前景,结果匆忙立项和登记,也很快被市场淘汰。
查阅资料
现在是自媒体时代,人人都可以发布消息。各种名目繁多的展会签约信息,互联网农药销售信息以及各类行业团体发布的产品信息等等,加之管理部门网站公布的农药登记信息,这些都成为了一些企业开发新产品抓手,当然这些信息认真分析和研究,对产品开发确实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但我们的企业只是简单关注国内优秀的农药制剂企业正在登记哪些新产品,他们也就选择开发哪些产品。
市场调研
常言道“开发产品要看市场需求”。一些企业组织专门人员走访市场,特别是农药经销商,看谁家的产品卖得好,卖到哪里?应用到什么作物?什么季节使用等,没有完全认真分析该类产品市场供求情况、发展前景以及种植业结构调整趋势,于是匆匆忙忙赶回去就研究开发,开展登记试验,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费尽周折登记下来,结果该类产品市场饱和甚至是过剩,只好静静摆放到销售货架上。这种盲目跟风式产品开发理念与思维理应引起行业的重视,如丙硫菌唑、氯虫苯甲酰胺等。还有其他简单照搬照抄、投机取巧、盲目立项的产品不理智地开发思维导向,应引起注意。
展望
研究开发新剂型和新制剂,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农药的实际使用效果,也是为了方便农民用户,实现农药使用减量增效、降低农药污染环境的风险、减少制剂对人畜的毒性风险。因此,当前我国的农药混配制剂所带来的种种弊端值得高度重视,并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从立法角度看,在现有混剂“不能超过3个配比”规定的基础上,严控混剂登记。对于首次开发的新配方、新剂型等,应给予申请人一定期限的保护,以弥补首家开发的投入,鼓励新产品开发。
从研发角度看,企业要结合田间防治靶标发生实际情况,加强混配制剂研究开发,加大科技投入,确实将适合做混剂的农药,研制出科学合理混用配方。从服务角度看,在做好公共植保服务的基础上,国家要积极培育专业化植保咨询体系,加大农药使用培训力度,切实加强科学安全合理使用农药指导。
从技术角度看,农药使用者要根据田间病虫草害演变规律和实际发生情况,科学区分适合固定配方的混剂,还是采取现混现用(桶混)方式,有效防治田间有害生物,实现农药使用的精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