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评点人:北方蔬菜报记者侯庆强
□大众日报记者王鹤颖报道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联合制定出台《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综合保险扶持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知识产权执行险、知识产权被侵权损失险等知识产权保险产品进行补助。2021年8月25日施行的《山东省企业知识产权保险扶持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实施办法》明确,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知识产权保险,按实际投保年度保费60%的比例给予保费补贴。其中,投保知识产权执行险、知识产权被侵权损失险的,年度保费补贴总额最高20万元,仅投保国内险的年度保费补贴总额最高6万元;投保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的,年度保费补贴总额最高40万元。
高价值专利或投保人投保的具体目标国是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保费补贴标准上浮10%。其中,投保知识产权执行险、知识产权被侵权损失险的,年度保费补贴总额最高30万元;投保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的,年度保费补贴总额最高50万元。
点赞:保护知识产权是保护生产力
当前,我国正处在由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的关键时期。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6月,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达到442.5万件,权利人为企业的发明专利占比提升到72.8%,企业创新更加活跃。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9件,提前实现国家“十四五”规划预期目标。国内有效注册商标量达4590.9万件。
知识产权保险补贴的意义,在于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分散技术创新风险、促进技术创新活动、活跃知识产权金融,并为知识产权保值增值和价值转化提供保险支持。
随着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升,知识产权保险需求日益增加,山东省适时对“老办法”进行了修订调整,既反映了政府积极作为的表现,也说明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越来越强。通过提供保费补贴,可以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使其更愿意投保知识产权保险,从而在面对知识产权纠纷时能够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减少维权成本和风险。此外,这种政策还能够解决企业维权举证难、诉讼周期长、费用支出大的问题,为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和重点企业提供实质性的支持。
知识产权保险补贴的实施,还涉及到对保险产品的创新和服务的提升。通过鼓励保险机构不断创新产品,提高企业通过知识产权保险抵御风险的意识,可以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保险+维权+服务”的模式,将保险覆盖知识产权申请、转化、维权等环节,持续激发社会创新动力和经营主体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