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蔬菜报 2025年01月03日 < 上一期  下一期 >
第JSA03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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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西红柿不付款引发买卖合同纠纷

□南乐县人民法院报道

近日,南乐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收购西红柿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牛某某等5名原告系河南省南乐县福堪镇刘寨村西红柿种植户,被告马某某从种植户手中收购西红柿进行外销。自2021年4月起,5名原告多次给被告供送西红柿,被告出具欠条并许诺等农忙后一起结账,后5原告催收货款时,被告以各种理由拖欠。多次协商无果,5原告于2024年10月向法院提交诉状,要求被告支付货款8万余元。

收到材料后,立案法官发现该案涉及当事人较多,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将更有利于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遂按照流程将案件交由诉前调解员进行调解。在详细了解纠纷产生的前因后果,明析纠纷事实情况后,调解员针对矛盾纠纷的焦点,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听取双方的意见和诉求,并对案件进行细致分析,与当事人耐心讲解法律关系和责任划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支付货款10000元,其余货款将通过分期形式定期支付,双方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交易流程要规范

村民在出售农产品时,应尽量选择钱货两讫的交易方式。若因实际情况无法当场结清,务必与买家签订详细的书面买卖合同。合同中要明确约定货物的数量、质量、价格、付款时间和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例如,可以约定由买方提供保证人或物的担保,增加买方按约付款的保障。同时,合同应由双方签字确认,并保留多份副本,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有据可依。

交易证据要保留

在交易过程中,村民要时刻保持风险意识。保留好交易凭证,如收据、发票等,上面应清晰记载交易的时间、地点、货物数量和价格等信息。同时,要注意保存通话记录、短信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对交易主要过程进行拍照或录像,尤其是在与买家协商付款事宜时,这些证据将在纠纷解决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依法维权要趁早

一旦发现买家有拒绝支付价款的迹象,村民应立即采取维权措施。首先,可以尝试与买家进行友好协商,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期望,争取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村委会、乡镇政府或者相关部门寻求帮助,他们可以提供调解服务,帮助双方找到解决方案。如果仍然无法解决纠纷,村民应毫不犹豫地向法院提起诉前保全或诉讼,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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