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蔬菜报记者报道
投诉
近日,《北方蔬菜报》维权热线接到了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孙家集街道小杨家庄村菜农郭春兰的投诉电话。
听郭春兰说,2023年8月,她从喜爱农农资店购买了白色抗药PO大棚薄膜,价值4898元。上膜后,却发现棚膜不透光、滴水,就向农资店马国强进行了反映。马国强与厂家到现场查看后,却一
直没有给她解决。
令郭春兰没想到的是,2024年7月,马国强以郭春兰未支付棚膜货款为由,将其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郭春兰给付马国强货款2449元。
郭春兰说:“棚膜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是问题产品,我给问题棚膜付了款,那问题棚膜以及这两年给棚内作物造成的损失谁来负责!”
调查
记者找到了郭春兰,她带记者进入棚内介绍了经过。
“这棚膜买了一年了,透光差、流滴差的问题很明显。刚上膜那几天,情况更加严重。”郭春兰给记者看了保存在手机上的2023年8月20日下午拍摄的现场照片和视频。从照片和视频中显示,拍摄时,该棚膜透光性、流滴性问题较采访当日所查看的更加明显。
为了让记者有个对比,郭春兰带记者到附近大棚查看。“同时上的膜,别人的膜并没有这样的问题。人家的膜1.6元1平方,我买的2.6元1平方,这2.6元的还不如1.6元的!”
郭春兰说,2023年8月17日,她从喜爱农农资店购买了PO膜,生产厂家为春光塑料厂(马国强称棚膜生产厂家),面积1884平方米,价值4898元,并很快完成了上膜,但也很快发现了问题。“上膜之初,就发现棚膜不透光、整个发白,而且很快出现了流滴差的问题。”
郭春兰反映,到同期上膜的棚内看,发现棚膜整体透光,无明显流滴差问题。因此她认为,这批棚膜存在质量问题,将情况反映给了马国强。“我让他来现场看,但他一直拖着不来看,我就去农资店找他,他才带着生产厂家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当时他们说要给我一个满意答复,却一直没有结果。”
一段时间后,郭春兰没有等到农资店、厂家的答复,却等来了一场诉讼。
2024年7月,农资店马国强以郭春兰未支付棚膜货款,将其告到了法院,要求郭春兰支付全额货款。最后,法院判决郭春兰支付马国强薄膜总价款的50%。
郭春兰这样说,一般情况下,当地农户购买棚膜安装后,经查看无质量问题才会支付货款。“这批棚膜存在明显问题,况且农资店与厂家一直没有给出解决办法,反而将我告上法庭。”
核实
记者拨通了农资店马国强的电话。
电话中的马国强这样回答,棚膜没有质量问题,是农户管理不当导致的。“农户棚里加了一层二膜,棚内湿度大造成棚膜上起了露水,不是棚膜流滴性差,这也是棚膜发白的原因,并不是农膜本身的问题。”
听马国强说,郭春兰的大棚棚体较长,棚身较矮,整体坡度小;棚内钢丝、竹竿对棚膜有磨损,影响流滴性。多种原因造成棚膜出现了郭春兰所说的现象,并非棚膜质量问题。
马国强说,法院已经有判决,农户应按照判决书所作判决,支付给他货款。
记者看到判决书显示,该案为买卖合同纠纷。“原告与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对于争议的焦点薄膜质量,被告主张薄膜存在质量问题,并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原告则抗辩认为薄膜属于正常现象。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对薄膜质量均未申请司法鉴定。
对于事件的进展,《北方蔬菜报》将持续关注。